建筑施工质量控制需贯穿工程全过程,遵循“事前控制、事中控制、事后验收”的原则,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。
1 事前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重点在于预防,需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,明确质量标准;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,确保技术可行;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,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;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,明确操作规范;建立质量管理制度,明确质量责任体系。
2 事中质量控制 事中控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,需加强工序质量检查,实行“三检制”(自检、互检、交接检),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。对于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(如地基处理、钢筋绑扎、管线预埋),需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,方可进行后续施工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质量记录,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隐患,对质量问题实行“闭环管理”。
3 事后质量验收 事后质量验收分为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。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,检查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;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,核查分项工程质量和分部工程整体质量;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,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多方参与,全面检查工程质量、技术资料和使用功能,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。此外,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保修,明确保修范围和期限,及时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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